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

公平會:燕窩 一傳銷事業違反公平法 罰60萬

公平會:燕窩 一傳銷事業違反公平法 罰60萬
從事多層次傳銷的「慶云公司」因為在參加人終止契約時,被公平會認為涉及不當扣除商品價值的減損,因此被依照違反公平法處以新台幣六十萬元罰鍰。如果被處分人不服,可以提出訴願。(陳鳳如報導)

公平會表示,多層次傳銷事業在參加人終止契約時,應該買回參加人所持有商品,依法雖然可以扣除商品的價值減損,不過需要就實際取回商品的「功能減損或交易價格貶損」程度予以審酌,但公平會發言人施惠芬表示,有當事人向慶云買了骨灰罐後、寄存在慶云公司,後來要退貨時,遭到不當扣款。「當事人買了骨灰罐之後是寄存在慶云公司、還沒有拆封,所以到底減損哪些功能、它的價格有少了多少,慶云沒有實際釐清,就直接把他扣了百分之十,這個部分是不符合公平交易法退貨時扣款的相關規定。」

公平會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,這家公司之前就因為類似的行為遭到公平會處罰,但並沒有停止違法行為,因此,決定處以新台幣六十萬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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